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1条中:“质量保证金的返还:1、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3年,则货物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2、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大于3年(不含),在质保期满3年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付质量保证金的75%,待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若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变更为“质量保证金的返还:1、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1年,则货物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2、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大于1年(不含),在质保期满1年且货物无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付质量保证金的75%,待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招标人一次性付清(若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2条中:“质保期≥3年”变更为“质保期≥1年”
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中:“质保期:投标产品质保期3年得0分,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分6分。以投标函中所报质保期为准,取整年数,不足1年的不计分,质保期不足3年投标将被否决。”变更为“质保期:投标产品质保期1年得0分,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分6分。以投标函中所报质保期为准,取整年数,不足1年的不计分,质保期不足1年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5日10:00分(**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查看下载更正后的澄清文件,以更正后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巢**路64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 系 人:周工、黄工、刘工
电 话:153****1212/0551-****6272/0551-****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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