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承办**市第四届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
二、项目编号:****(1126)
三、比选项目名称:承办**市第四届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
四、项目预算:260000元(含税)。
五、项目情况:按照比选人的要求,收集归纳布展参赛单位各类作品和表演类节目顺利演出,聘请比选人认可的各类专家分别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作品完整归还参赛单位。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邮件获取(****@163.com):购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0:30。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市高新区****中心S1栋20楼29号本项目评标室,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本次比选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
地址:**市**坝街道****段334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908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中心S1栋20楼29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传真:159****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