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火灾物证筛选拆解工作台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1:06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17.8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7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门市**区**中路5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熊媛 0592-****2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颖 0592-****070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中心火灾物证筛选拆解工作台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心火灾物证筛选拆解工作台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2-****0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门市**区**中路5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熊媛 0592-****2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颖 0592-****070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178,200.00元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中心火灾物证筛选拆解工作台,数量:1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2)完**装调试时间:交货后一周内完**装调试。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2.7、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比选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比选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2.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同时满足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的,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不累加计算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
方式:在线获取,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www.****.com)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www.****.com/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平台服务费2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并可下载标书即为文件获取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0592-****006;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679/177****603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9月3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发大厦支行
账号:418****12494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82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