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电动车、平衡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电动车、平衡车维修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电动车、平衡车维修服务。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该项目内容为地服部电动车、平衡车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平衡车的电池更换、零件维修、整车保养,具体维修次数和数量以车辆实际车况为准,项目总预算为21万。
1.5.1 电动车维修项目内容及限价
电动车维修项目 | 维修标准 | 单位 | 单价限价 |
电池更换 | 电池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3年 | 组 | 7600 |
挡风玻璃更换 | 更换后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块 | 1188 |
48V控制器维修更换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5500 |
钢圈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处理后保修1年 | 个 | 230 |
方向机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套 | 1270 |
轴承底座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568 |
前减震器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套 | 688 |
后减震器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套 | 468 |
刹车鼓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套 | 230 |
摇臂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套 | 506 |
前后罩更换 | 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套 | 2800 |
座垫更换 | 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588 |
前保险杠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468 |
轮胎更换 | 更换后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条 | 288 |
电机维修或更换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3年 | 个 | 5388 |
DC转换器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768 |
加速器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900 |
换挡器 | 维修或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180 |
备注:未在此表中列明的四轮电动车维修项目,维修价格不得高于同项目的市场平均价格。 |
1.5.2平衡车维修项目内容及限价
平衡车维修项目 | 维修标准 | 单位 | 单价限价 |
电池更换 | 更换全新配套锂电池,保修3年 | 组 | 7300 |
轮毂电机维修或更换 | 轮毂电机更换或维修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3年 | 个 | 5582 |
主板维修或更换 | 主板更换或维修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台 | 4300 |
转向杆维修或更换 | 转向杆更换或维修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580 |
把手维修或更换 | 把手更换或维修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450 |
轮胎维修或更换 | 轮胎更换或维修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个 | 680 |
齿轮油更换 | 齿轮油更换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次 | 380 |
方向机维修或保养 | 方向机维修或保养后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次 | 500 |
陀螺仪调校 | 调校或维修后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次 | 300 |
驱动板系统维修或升级 | 维修或升级后至正常使用水平保修1年 | 次 | 300 |
平衡车充电器更换 | 更换全新平衡车充电器,保修1年 | 个 | 380 |
备注:未在此表中列明的平衡车维修项目,维修价格不得高于同项目的市场平均价格。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竞价折扣率。竞价人按照限价进行竞价折扣率报价,即按照限价清单中所有项目的单价限价×竞价折扣率(%)为每个项目的最终价。竞价折扣率有效报价范围: 0%≤竞价报价折扣率≤100%。竞价人所报的竞价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竞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竞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本项目报价分为电动车维修费用竞价折扣率、平衡车维修费用竞价折扣率。例如,竞价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单价限价×97.5%。报价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竞价处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地服部电动车、平衡车维修服务 | ****国际机场T2航站楼 | 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开始,有效期三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2021年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与其他机构或企业有过与本采购项目类似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售后服务、维修等类型业绩。(注意: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09: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采购人:****
地址:**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东北角南航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翦女士,0371-****8017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东北角南航大厦810
采购人:****
联系电话:0371-****8017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东北角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71-****8633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