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恒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线路板生产销售项目

审批
广西-桂林-荔浦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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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31MA5NK0QJ7X郝博文
覃玉平**壮族自治区**荔**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原“荔****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线路板生产销售项目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C3982-电子电路制造
**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原“荔****工业园”)
经度:110.43058 纬度: 24.4744****环境局
2021-11-11
荔环审〔2021〕44号****
15000
980****
****0331MA5NK0QJ7X****
****0331MA5NK0QJ7X**渝****公司
914********591093N2022-09-12
2024-07-262024-08-2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682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属扩建项目属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PCB线路板348万m2年产PCB线路板348万m2。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共建设有4条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共建设有4条印制线路板生产线
15#生产厂房2条生产线实际未搬迁至14#生产厂房中,继续与15#生产厂房中生产,并租用部分14#生产厂房用作仓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2.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内层、压合及沉金工序均外协,不产生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等水污染物。项目****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建成前,项目含铜废水经电解回收铜粉后和含锡废水等****园区污水管网输送****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含铜废水经电解回收铜粉后和含锡废水等其他生产****园区污水管网输送****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项目1#生产厂房:硫酸雾、氯化氢、甲醛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甲醛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尾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氨气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酸性喷淋塔处理后,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尾气通过25m排气简(DA002);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尾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3)排放。4.项目14#生产厂房:硫酸雾、氯化氢、甲醛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甲醛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尾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4)排放;氨气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酸性喷淋塔处理后,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尾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含锡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含锡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尾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6)排放。5.粉尘来源于开料、钻孔等序,粉尘经过吸尘器收集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6.项目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7.有机废气排放口应该安装VOCs在线监测装置。8.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废铜箔及刷磨铜粉、吸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粉尘经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置,废铜箔及刷磨铜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9.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干膜、废底片、滤布、废油墨、废助焊剂、不合格品、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滤芯、废油、废离子电解膜、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显影/定影液、退锡废液、微蚀刻液、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等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能随意丢弃,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固体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酸性蚀刻液和碱性蚀刻液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不可回用的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10.项目营运期应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生产设备需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限值。1.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2.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内层、压合及沉金工序均外协,不产生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等水污染物。项目****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含铜废水经电解回收铜粉后和含锡废水等****园区污水管网输送****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输****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由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均达****处理厂水质须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项目1#生产厂房:硫酸雾、氯化氢、甲醛分别通过2套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通过2套碱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根25m排气筒排放;氨气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酸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简;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1#生产厂房碱性喷淋塔废气排放口01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生产厂房碱性喷淋塔废气排放口02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生产厂房酸性喷淋塔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1#生产厂房有机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4.项目15#生产厂房:硫酸雾、氯化氢、甲醛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氨气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依托现有酸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含锡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喷淋塔+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15#生产厂房碱性喷淋塔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5#生产厂房酸性喷淋塔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15#生产厂房有机废气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5.粉尘来源于开料、钻孔等序,粉尘经过吸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总悬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6.项目已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氯化氢、甲醛、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限值。7.有机废气排放口已安装VOCs在线监测装置。8.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废铜箔及刷磨铜粉、吸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粉尘经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置,废铜箔及刷磨铜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9.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干膜、废底片、滤布、废油墨、废助焊剂、不合格品、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滤芯、废油、废离子电解膜、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显影/定影液、退锡废液、微蚀刻液、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能随意丢弃,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相关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固体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酸性蚀刻液和碱性蚀刻液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不可回用的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已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10.项目营运期已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生产设备需定期维护和保养。 连续2天的噪声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
1.项目1#生产厂房:硫酸雾、氯化氢、甲醛分别通过2套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通过2套碱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根25m排气筒排放。2.15#生产厂房2条生产线实际未搬迁至14#生产厂房中,继续与15#生产厂房中生产。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已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生态环境局报告。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硫酸雾(吨/年) 氯化氢(吨/年) 甲醛(吨/年) 氨(吨/年) 非甲烷总烃(吨/年) 锡及其化合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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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4.151 23520 0 0 0 34094.151 2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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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1.5729 0 0 0 2.724 1.573 /
0.6233 0.8835 0 0 0 1.507 0.883 /
0.0853 0.122 0 0 0 0.207 0.122 /
0.0001 0.0029 0 0 0 0.003 0.003 /
1.789 2.7945 0 0 0 4.583 2.794 /
0.0044 0.0044 0 0 0 0.009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输****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 中转池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内层、压合及沉金工序均外协,不产生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等水污染物。项目****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含铜废水经电解回收铜粉后和含锡废水等****园区污水管网输送****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由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均达****处理厂水质均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碱性喷淋塔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硫酸雾、氯化氢、甲醛分别通过2套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通过2套碱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根25m排气筒排放 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酸性喷淋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氨气通过槽体侧抽风+顶抽风收集后通过酸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简 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3 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4 吸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粉尘来源于开料、钻孔等序,粉尘经过吸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氯化氢、甲醛、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厂区及厂界周边绿化,通过绿化植被的阻挡作用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厂界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废铜箔及刷磨铜粉、吸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粉尘经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置,废铜箔及刷磨铜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干膜、废底片、滤布、废油墨、废助焊剂、不合格品、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滤芯、废油、废离子电解膜、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显影/定影液、退锡废液、微蚀刻液、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等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能随意丢弃,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固体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酸性蚀刻液和碱性蚀刻液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不可回用的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废铜箔及刷磨铜粉、吸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锡渣、废包装袋、粉尘经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置,废铜箔及刷磨铜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干膜、废底片、滤布、废油墨、废助焊剂、不合格品、干膜渣、废过滤棉、废滤芯、废油、废离子电解膜、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废显影/定影液、退锡废液、微蚀刻液、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能随意丢弃,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相关要求设立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固体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酸性蚀刻液和碱性蚀刻液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不可回用的酸性蚀刻液、碱性蚀刻液,已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已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生态环境局报告。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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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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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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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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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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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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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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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