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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投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拟对**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离岸观测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供货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8月30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反映,以便****完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毅锋、江炎兰
联系电话:0771-****982、0771-****281
联系地址:****大学东路170号****206室
附件:**壮族自治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离岸观测体系建设项目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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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