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自治区**市**三北六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标段(包)编号
后YL2024-006-01-02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7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3 09:3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自治区**市莫林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自治区**市**三北六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后YL2024-006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自治区**市莫林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 后YL2024-006-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30日止 |
备注说明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440.0000 |
工期(交货期) | 27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葛军 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结算审计第一标段(沙漠综合治理工程-沙)、**县2018年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施工第一****牧场建设工程)、黄河流域生态、经济林造林技术推广示范 造价工程师、建(造)110********208 |
企业业绩 | 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结算审计第一标段(沙漠综合治理工程-沙)、**县2018年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施工第一****牧场建设工程、黄河流域生态、经济林造林技术推广示范、**县林草局重点生态建设电力设施配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市**区(2019年)水利水保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市**县(2020年)水利水保项目施工第一、二、三标段、材料采购标段(四个标段)、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市**县(2019年)水利水保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27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高瞻 黄菲:锦城路东、新洋西**侧地块绿化移植等6个工程、****小学大卫生间隔断更换与校园绿化维护工程、****园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公司****公司院区绿化提升工程(结算审核)、丰沙线入地后裸露地块临时绿化项目 黄菲:造价工程师、****434(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黄菲为准) |
企业业绩 | 锦城路东、新洋西**侧地块绿化移植等6个工程、北研垡村内绿化养护、****小学大卫生间隔断更换与校园绿化维护工程、****中心段)绿化提质工程结算审核、火炬大道与锦绣大街交叉口街角绿化建设项目、**片区棚户区改造室外铺装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3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7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方小芳 **县****水厂****广场围墙及园林绿化工程、**县**镇上桥园林绿化工程、**湖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造价工程师、建(造)112********953 |
企业业绩 | **县二桥风光带园林绿化工程、**森林公园**湖绿化工程、兴华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木伐道建设等景观绿化工程、**县****水厂****广场围墙及园林绿化工程、**县**镇上桥园林绿化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详见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地址 | **自治区**市新****快速路绿地智海大厦A3-A4裙楼3024室 | 联系人 | 吴晶 | 联系人 | 董倡 | 电话 | 182****9935 | 电话 | 186****9316 | | | | | 招标人电子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盖章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