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红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应急快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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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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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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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林****公司对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应急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0.00 元)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农副食品
需求描述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面粉)
¥0.00 1(项) ¥0.00
包2(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蛋、禽、奶)
¥0.00 1(项) ¥0.00
包3(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农副食品
需求描述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新鲜蔬菜、水果)
¥0.00 1(项) ¥0.00
包4(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农副食品
需求描述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干副、调味品等原辅材料)
¥0.00 1(项) ¥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8-29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29 10:00:00(**)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文件要求执行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1、配送供货服务期:服务期1年(每年按10月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配送期间如果配送产品有腐烂变质、不能按时配送的情况,采购方可以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期内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5.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采规定、合同约定等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甚至因原材料原因造成了食物安全事件,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货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一)竞选报价:本次报价为折扣率报价。结算基准价:****超市、新世纪百货、重****学校每月两次询价后的平均格为结算基准价。

(二)竞选人所报的竞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及供货、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含上下车、二次转运等)、仓储费、粗加工服务费,防疫费、售后服务费及各种税费等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风险、费用和支出以及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此外,比选人不再向竞选人和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送检(检测部门为国家权威机构),若不合格供应商承担所供物资的送检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每月月底(暂定每月25日)由供应商提交当月供货清单及结算申请,由采购人确认后按财务程序进行结算;

2、供货商当月考核未扣分,按照合同约定折扣比例支付;如考核扣分,根据考核细则扣罚相应金额后支付。一月一结算。

3、因学校财务支付系统、审核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迟支付,或因供货方未提供相关票据导致延迟支付,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

4、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六)商务部分: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春林****公司
联系人:
陈贤
联系电话:
023-****277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高伦禹
联系电话:
****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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