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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省**市**区凤溪大道南段2033号14栋附101、附201号 | 5,92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100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县天府旅游名县康巴特色文化展示项目 |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的服务范围 | 按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 |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向兵(采购人代表)、谢明、罗先群、范晓燕、潘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545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625
名称:****
地址:新政府4****旅游局
联系方式:0836-****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联系方式:028-****3701-6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28-****37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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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