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医院某县中部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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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某县中部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询价结果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序号

产品

成交供应商排(按综合排名排序)

数量

单位

报价金额(元)

1

会诊工作站(含独立显卡)7台、显示器7台、分诊大屏8台、全向麦克风14台、小交换机7台、可遥控摄像平台14台、超声影像处理器7台、服务器1台

****

1

140000

2

会诊工作站(含独立显卡)7台、显示器7台、分诊大屏8台、全向麦克风14台、小交换机7台、可遥控摄像平台14台、超声影像处理器7台、服务器1台

******公司

1

141000

3

会诊工作站(含独立显卡)7台、显示器7台、分诊大屏8台、全向麦克风14台、小交换机7台、可遥控摄像平台14台、超声影像处理器7台、服务器1台

******公司

1

143000

成交结果公示:

成 交 人:****

成交报价:1400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0****1717】

邮箱地址:【****@189.cn】

采购人:****

日期: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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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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