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能源+农业”零碳产业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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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能源+农业”****基地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8】

**县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能源+农业”零碳产业

示范基地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县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能源+农业”****基地提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县高峰头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能源+农业”****基地提升项目,投资额约295.18万元,含基地内道路、排水、清淤、弱电、亮化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高峰头镇驻地。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后的上传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9月4日下午17时00分。(**时间)

2、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cn/linyi/。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市公共**交易网( http://ggzyjy.****.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政府驻地

联系人:陈兆彩

联系方式:158****93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城新区汶河路与****中心A1座2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方式:155****4518 日期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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