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械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用房建设EPC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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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药械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用房建设EPC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药械检验检测业务技术用房建设EPC

项目变更公告及招标文件补疑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变更及招标文件澄清

1.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3条调整如下: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上业绩(1)和(2)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或施工部分须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2.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7条第(3)项内容删除,其余不变。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因素内容调整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注的内容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工业区**路15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鲁主任

电 话:0551-****8115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831、****3927

2024年8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

附件:****项目变更公告及招标文件补疑.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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