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3号)文件精神,我局需建设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示范窗口,因此前参与报价单位所提交报价文件中设备品牌与型号不具可比性,无法确定中标单位,造成流标,现该项目所需采购的装备调整如下:
一、项目需求
序号 | 购置内容 | 数量 | 设备型号与技术要求 | 预算(元) |
1 | 移动式桩考仪(悬臂式) | 1套 | 符合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要求(可共用部分不重复购买) | 50000 |
合计 | 50000 |
二、询价报名要求
意向企业报名前向我局了解系统及设备的功能参数要求,报送资料内容包含以下材料,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提供数量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
3.加盖单位公章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报价一览表,报价清单中应体现总价;
5.报价人提供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报价资料截至时间
2024年9月6日18:00(**时间)。请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报价资料送达,并在密封带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逾期送达或材料密封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询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北环中路16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0597-****650
五、其他相关要求
1.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价。
3.我单位将根据符合询价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5.售后要求:产品安装调试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质量保证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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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