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屺亭街道2024年度美丽河湖示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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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屺亭街道2024年度美丽河湖示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屺亭街道2024年度美丽河湖示范工程设计招标,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屺亭街道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12万元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河、杭渎河综合整治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

2.10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专业);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日上午8:30时至下午4:30时(**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市****事务所有限公司(**市**街道陶都路198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市****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等额)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市****事务所有****公司

交纳

形式

本票、****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

**建行环科园支行/105****00059

账号

320********400000074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开发区网站 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0-****0553

联系地址:**市**街道陶都路198号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开发区****中心

联系电话:0510-****0315

联系地址:宜****中心501室

2024年8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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