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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促进国际及地区航空客运市场发展实施办法》2024年奖补标准的补充通知
2024年7月30日,****管理局决定实施港澳地区外国旅游团入境**144小时免签政策。为抢抓机遇,进一步吸引外国旅游团通过**入境我市,促进我市和对方交往,打造“**=**”空中快线,现就《**市促进国际及地区航空客运市场发展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3〕3号)2024年奖补指标进行调整,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市促进国际及地区航空客运市场发展实施办法》(海府办规〔2023〕3号)第五条“(一)**地区: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不予补贴,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3万元/班,每日第三个航班补贴4万元/班”调整为“(一)2024年**地区: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不予补贴,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3万元/班,每日第三个航班补贴4万元/班,第四个航班及后续航班参照第三个航班补贴标准执行”。
二、《****关于动态调整2024年补贴标准的通知》第一条“2024年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2亿元。若超出年奖补资金总额,所在季度各航线奖补金额按比例核减,后续不再奖补。”调整为“2024年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2亿元,若超出年奖补资金总额,所在季度各航线奖补金额按比例核减,后续不再奖补。(**=**航线除外)”。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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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