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千岭乡卫生院传染病楼装修改造及围墙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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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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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123********579432C-****0812-001861-7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8-28 17:33:30
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编号:**** FS340********364号

二、项目名称:****传染病楼装修改造及围墙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镇鼎元府邸S2-1、2号房

成交金额:****394.98元

评审报价:****394.98元

评审总得分:76.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传染病楼装修改造及围墙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贺行华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07813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美林、江诗阳、何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22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千岭乡**岭

联系方式:133 3906 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15幢13号

联系方式: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3 3906 7577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得分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
附件下载6
附件下载7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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