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园区****处理厂24-25年度托管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园区****处理厂24-25年度托管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5.最高限价:¥90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3:采购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银行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以加盖社****机关印章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⑥****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⑧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5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
3.方式: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或使用“标信通”APP报名,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取得制作《投标文件》工具和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0点00分(**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1.时间:2024年09月10日10点00 分(**时间);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㈠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登****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2. 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572(华测 CA)、0857-****852(** CA)。
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公司
服务热线:400-****-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6386。
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294。
注意: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㈡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出账,缴纳****交易中心账户(支票、汇票、本票由供应商负责进账),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3. 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177********000969
开户行:****公司**分行
4. 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磋商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银行网银及自带备注内容转账的其他网银。****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5. 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
5.1供应商通过**省公共**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磋商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5.2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省公共**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6.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036。
敬告: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2.****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供应商报名完成后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3.****银行缴费:****银行****银行柜台转账(支票转账)方式,在费用缴纳的时在备注/附言/说明/****银行名称不一样,如建行为备注、**银行为附加信息,****银行)处填写投标随机码,不能错填、多填或少填,只能填随机码且确保字体清晰可识别。
4.****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银行。****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
5、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㈦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贵****开发区A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
2. 联系方式:王飞、173****5793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一中路血站宿舍
联系方式:熊佳、198****3166
注: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