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13号)要求,******社发展实际,确定了2024******社培育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现就征集承担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社培育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规范财务管理类:******社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推行会计电算化。补助标准4000元/个,******社80个。按申报先后顺序确定,满额即止。

(二)品牌化经营类:******社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品牌化经营,获得认证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前且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奖补。补助标准20000元/个,******社4个。

(三)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类:******社开展土壤改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土壤改良面积不低于210亩。补助标准1000元/亩,******社2个。如申报单位超过2个,则通过专家评审进行确定。

如申报规范财务管理类项目业主不足,则结余资金调剂到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类,适当提高土壤改良面积和补助金额。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已被评定为区级及以******社。

(二)运营管理规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能确保所申报项目顺利完成实施。

(三)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

三、资金支付方式

由项目单位按照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自主实施,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资金。

请符合支持条******社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经济指导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下午18时。报名地址:**市**区**街40号,联系人:王志刚,联系电话:****1665,189****6908。

****

2024年8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9
招标公告
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