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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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付款方式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第5次付款:采购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90天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越****路123****招标办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树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0920

质疑联系人:陈海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5-****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西路11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3399

质疑联系人:马跃

质疑联系方式:0575-****907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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