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把食品采购源头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我校食堂食材定点采购工作,根据定点采购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学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食堂食村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材供应内容及要求
食材供应为大米、油、调味品、干货(黑木耳、干菇等)、豆制品、鸡蛋、鲜猪肉、鲜光鸡、鲜光鸭,以上食材需要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时令蔬菜需要新鲜、无公害,农药残留检测合格。
二、食材供应量约32万元
三、供货时间及相关要求
1、供货时间:2024年9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商议);
2、按规定的时间将食堂所需的原材料送货至****食堂,所需要人力及安全自行负责,并配合食堂称重、核算、复核、提供证票等。同时供应商不得以供应量等为借口拒绝为食堂供应所需原材料,若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二次出现验收不合格或拒送现象,学校将对相应供货商进行暂停供应或取消供应资格处理。
3、供货商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
4、****学校供货过程中的一切交通、人身、财产等安全责任自负;
5、遴选确定的供应商不得将供货资格转包或委托他人(企业)办理。
四、资质要求
1、具有拟供应食品原材料的生产、加工或经销能力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食品行业所应具备的相关证照、资质(如食品流**可证、卫生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等);
3、具有生产许可证或授权经销书(蔬菜类除外);
4、认同本通知的各项约定,遵守廉洁从业(政)各项规定。
五、遴选时间及办理
从发公告日起,符合条件并不少于3家供货商即开始遴选工作,择优录用,只录用1家供货商并实行动态管理。
六、参加遴选的供货商资料提交
1、从事食品行业所应具备的相关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可证、卫生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生产许可证或授权经销书(蔬菜类除外)(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所供食品原材料所需要的资质证明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
5、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流**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食材报价单要低于当地市场价,具体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细节条款详见合同。
七、结算计费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本月的货款;
2、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凌校长
联系电话:0766-****107, 138****5510
****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