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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公司**县中梁子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31-****543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公司**县中梁子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公司**县中梁子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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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