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总承包]建工总承包淮南分公司林巷市级公租房室内装饰改造项目(EPC)装修改造工程标段3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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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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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建工总承包]****公司林巷市级公租房室内装饰改造项目(EPC)装修改造工程标段3中标候选人公示





****对****公司林巷市级公租房室内装饰改造项目(EPC)装修改造工程标段3进行招标, 并于2024-08-29 14: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公司林巷市级公租房室内装饰改造项目(EPC)装修改造工程标段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限:2024-8-29起至2024-09-01 17:00

异议申诉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集团****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551-****1130;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集团****机关(综合室、纪检室)提出,联系电话:0551-****0890。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建工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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