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县财)采购监管投处字〔2024〕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大学****学校班班通、报告厅、信息设施设备采购(XSCG-****)”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大学****学校班班通、报告厅、信息设施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王元芳
联系方式:150****9631
地 址:**省**市**区**大道789号万家城
被投诉人1:****教育局(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李文杰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731-****1703
地 址:**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被投诉人2:******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刘利果
联系人:王欢
联系方式:0731-****9178
地 址:**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商会大厦)8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出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
(一)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特定的供应商量身定做,这是采购人暗箱操作、和供应商串通招标,内定了特定的品牌,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它的供应商。
(1)全高清录播主机、录播系统软件的参数内定了AVA奥威亚;
(2)交互智能平板的技术规格、参数内定了鸿合;
(3)智能交互黑板的技术规格、参数内定了鸿合;
(4)核心交换机的参数内定了锐捷;
(5)128路网络硬盘录像机的参数内定了大华。
(二)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有多处有问题。
1.评标方法及标准以下要求和采购需求不相关:所投全高清录播主机具备①声画同步机制②实现≤100ms的声画同步。每满足一项计1分,最多计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计分。所投全高清录播主机支持**互动功能的,计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计分。经我方核实比对,本项目的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不需要以上的功能。我方认为,采购需求不需要的功能与履行合同无关,和本项目不相关,不能作为评审因素。
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实力要求:(1)所投智能交互黑板制****认证中心《显示设备闪烁性能认证技术规范》制定的,计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计分。(2)所投智能交互黑板制造商通过国家GB/T23331-2020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计2分。(3)所投智能交互黑板制造商通过 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 GB/T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方案评估,获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计1分,三级以下计0.5 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计分。(4)所投智能交互黑板制造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训教材,并由出版社正式发行的,计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计分。经核实比对,智能交互黑板产品的参数内定了鸿合,此项评审因素指向特定的供应商鸿合,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它的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论,我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以及投诉事项2的第(2)小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的第(1)小项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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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