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许村镇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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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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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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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许村镇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8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许村镇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第一包:430万元;第二包:37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第一包:430万元;第二包:370万元)

采购需求:对**许村镇2024-2025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进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底之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30日9点00分至2024年9月24日8点30分

地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4日8点30分(**时间)

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方式****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2个包

5.项目地点:**许村镇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030,地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559-****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800)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许村镇许村村

联系方式:0559-****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5楼5011室

联系方式:055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59-****118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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