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昆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汇街南延线拓宽改造工程项目)一 期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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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昆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汇街南延线拓宽改造工程项目)一 期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昆自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汇街南延线拓宽改造工程项目)一 期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24]项批新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4]项批新15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高新区汇东片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长度约 3750米,宽度由原24-47 米拓宽为33-47米,将双向四车道改造为双向6车道、8车道。改造内容包含道路拓宽、雨污水管改造、照明工程改造、交通工程改造、智能交通改造、人行道及绿化提升改造,****学校节点提升改造等工程内容;**北支路长约484m,红线宽度20m,南支路约686m,红线宽度20m,建设路基、路面、排水、照明、交通、智能交通、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本次实施内容及规模为:道路长度约1175米,宽度由原24-47米拓宽为27.75-47米,将双向四车道改造为双向八车道。改造内容包含道路拓宽、雨污水管改造、照明工程改造、交通工程改造、智能交通改造、人行道及绿化提升改造,****学校节点提升改造等工程内容;**北支路长约484m,红线宽度20m,南支路约686m,红线宽度20m,建设路基、路面、排水、照明、交通、智能交通、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项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 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31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log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4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区**东路21号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813-****4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 9 栋 1 单元 9 楼 909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16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8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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