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县现代****(二期)”,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及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易中心系统发出的公告上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4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基数,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费率计算方法为依据执行标准予以计算服务酬金,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伍万柒仟元整(¥:57000.00 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变更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基数,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费率计算方法为依据执行标准下浮45%予以计算服务酬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