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措施升级改造工程

审批
河北-邯郸-曲周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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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30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措施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县安寨镇南马店村东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151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纪委
联系人 李河江 联系电话 139****2431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0-2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投资20万元对现有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造粒车间造粒工序废气治理措施为:集气罩 油水分离器 喷淋塔 湿式静电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2#编织袋生产车间挤出拉丝工序废气和裁断车间南侧裁断废气共用一套治理措施为:集气罩 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1#编织袋生产车间挤出拉丝工序废气、割管工序废气和裁断车间北侧裁断废气共用一套治理措施为:集气罩 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再生造粒车间回收造粒工序废气治理措施为:集气罩 油水分离器 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造粒车间造粒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 油水分离器 喷淋塔 湿式静电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2#编织袋生产车间挤出拉丝工序废气和裁断车间南侧裁断废气采取集气罩 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1#编织袋生产车间挤出拉丝工序废气、割管工序废气和裁断车间北侧裁断废气采取集气罩 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再生造粒车间回收造粒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 油水分离器 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5)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承诺:**** 李纪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纪委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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