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综合辅助性技术人员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3日
****2024年-2026年综合辅助性技术人员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比例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2024年-2026年综合辅助性技术人员服务项目 | ****2024年-2026年综合辅助性技术人员服务项目 | 100% | 1 | **** | 8.835 (综合单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文件必须于2024年09月03日 17:00:00前通过传真或者当面递交。
传真号码:020-****4578(通过传真方式递交的异议,需在异议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异议)
递交地址:**市**区**路188号2楼****服务大厅)
三、其他公示内容
1.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2.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诽谤他人的扣12分。
四、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党建人事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170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qq.com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宁工
电 话:****100100-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78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00100-2-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盖章位置】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