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近日,********医院诊疗科目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国家卫生部关于发布》(卫医发[1994]30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定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单位名称:****
地址:**县隽水镇**新区(**路与马港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变更项目:增设眼科
其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170、****583
联系地址:**市****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