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站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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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自治区主要农****试验站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6: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自治区主要农****试验站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2000

最高限价(元):290963.1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自治区主要农****试验站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2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试验站看护和工具房66平米(3间)、围栏2100米、大门2个(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6: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6: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磋商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磋商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磋商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https://edu.****.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团结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189****6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天**部物流园B区北段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36****7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忠雯

电 话:136****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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