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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8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之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0-****621
传 真:0470-****627
通讯地址:**市布特哈北路96号
邮 编:162650
2024年9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扎环审表〔2024〕-011号 | 202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