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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根据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巩固村居“三清三拆三整治”要求对“**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编制。 2.衔接项目相关负责人落实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3.提供的概算书、预算书、结算书、招标控制价等工程造价文件等相关资料满足相关要求。 | ||
否 | ||
投资额(¥595,841.97元)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1.根据**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工程造价咨询按照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最终工程造价咨询费以财政审核为准。 2.****政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有的费用均需报财政部门拨付,故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应视为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的时间。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约定时间内提请财政部门审批程序,发包人的付款义务则视为履行完毕。承包人不得以逾期付款为由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财政部门原因延误付款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3.本项目总投资暂按595841.97元计算,具体****财政局投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为准。 | ||
否 | ||
否 | ||
2024-09-04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