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卫河路39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不新增工业用地,生产规模年产1000万件汽车插接件,生产工艺为:原料→烘干→注塑成型→检验→包装。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烘箱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 (2)废气: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述废气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限值、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等。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其中含油抹布依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市****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92-****891 | 落款日期: |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