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以南地块二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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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75.00 元/月/每平方米 挂牌时间:2024-09-02 至 2024-09-06

价格说明:租金每三年递增 6%

﹒ 项目编号: ****

﹒ 诚意金: ****350 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租 期: 12 年

﹒ 出租方: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75.00元/月/每平方米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每三年递增6%

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市**区**大道以南、何山以北、五矿壹云台正对面

标的所在区域

**区

出租类别

土地

出租用途

商****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充电桩、非油品销售及服务))

出租面积(总面积)

2503 平方米

租赁期限

12 年

免租期限

12个月(首年及第二年分别免租6个月)

特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粤(2024)**市不动产权第****8608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2503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产权人(业主姓名)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9-02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 1 )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2 个周期。

看样事项

意向方在公告期间自行看样,联系人:付小姐;联系电话:134****1267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及原承租方签订三方协议,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收取。如出租标的以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350.00 元。

诚意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中心,在 "我报名的项目 -保证金账号 "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 2小时后,请登录 "用户中心 -我报名的项目 "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本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证金及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支付。(如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策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重合同守信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租金能力。
5.意向承租****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充电桩、非油品销售及服务)的经验(提供自营、建设或曾合法转让相关物业设施设备的文件)。
6.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出租标的设计图(用****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充电桩、非油品销售及服务)。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出租****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充电桩、非油品销售及服务)用途使用。
8.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2010****加油站地块原承租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期20年,现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就解除协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原协议的条件为向原承租方赔付人民币780万元,鉴于整个租赁价值的评估,该赔偿由新的承租方向原承租方支付。
2.出租标的附属设施以外的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次租赁范围。
3.租赁地块用地性质:根据《关于核发**区**大****公司留用地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业务函〔2023〕6864号),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可****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充电桩、非油品销售及服务)规划用途的物业,所建设物业不得用于出售。
4.租赁地块用途:****能源站(含加油、加气、加氢、光伏发电、充电桩、非油品销售及服务)。
5.承租方应严格按地块的用地性质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等使用土地,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6.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开发区、****规划局批准的《关于核发**区**大****公司留用地地块二)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业务函〔2023〕6864号)执行。
7.土地平整:出租方按现状交付土地给承租方进行平整,平整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8.承租方应负责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消防、安全、环保和现场管理等工作。因事故造成自身、第三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和处理事故后续事宜。如承租方处理不当导致出租方被诉并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开展经营项目报批****政府行政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但出租方有义务做好必要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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