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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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P9第2.0条 1、中标方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采购人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中标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采购人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两年到期后(上牌后开始计算),在剩余质保期内(指主要部件质保期十年或八年)针对合同总价的10%质量保证金可****银行质量保函替代,****银行保函原件,采购人在收到保函原件后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的合同尾款。
1、中标人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采购人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使用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3、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期到期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中标人可以在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后向采购****银行保函,采购人****银行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5%的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主要部件八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不计利息)。
2 采购文件P76“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两年到期后(上牌后开始计算),在剩余质保期内(指主要部件质保期十年或八年)针对合同总价的10%质量保证金可****银行质量保函替代,****银行保函原件,甲方在收到保函原件后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的合同尾款。
1、乙方随货提交车辆的全额购车发票,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30%;使用叁个月后车辆磨合期无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60﹪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2、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
3、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期到期甲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开具交付车辆合同结算价5﹪的等额收据,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据金额。乙方可以在整车质量保证期到期后向甲****银行保函,甲方****银行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的主要部件八年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在主要部件八年质保期满后一次结清(不计利息)。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正学东路58号

联系方式:0574-****5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街道兴工二路29号三楼

联系方式:0574-****6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全

电 话:0574-****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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