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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镇CD77线至CH42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心:
报来《关于**县**镇 CD77 线至 CH42 线**工程立项申请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4〕95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镇 CD77 线至 CH42 线**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441322-04-01-612796)。项目位于**镇。起点接CD77线,终点终点接CH42线。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线全长约0.54km。路基宽度为9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规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634.43万元,其中:工程费385.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32万元、用地费用173.67万元、预备费 33.2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4〕1543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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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