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皮带监视系统生产材料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煤矿皮带监视系统生产材料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1评标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包号 | 标包名称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共计得分 |
A | 煤矿皮带监视系统生产材料项目 | 1 | **** | ****000 | 78.21 |
2 | ******公司 | ****220 | 69.39 | ||
3 | ******公司 | ****105 | 64.4 |
公示期: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06日17时30分截止;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于2024年09月03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及电话:电器仪表科
招标人监督部门电话: 0375-****103
业 主:**中****公司
地 址:**省**市神马大道东段火炬园27号楼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 0375-****998
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
办公地点:****集团****中心、****业务三部106室
联 系 人:李欣忆:0375-****573、赵**:0375-****570
电子邮箱:****@163.com
财务电话:0375-****620
财务邮箱:****@163.com
公司网址: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