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须知一、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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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2024-2025年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等定点采购招标
三、采购项目:
项目一:
1.大米、面粉、黄豆等米面类。
2.新鲜的肉类(当天的;含猪排骨、瘦肉、后腿肉、五花肉、筒骨)
3.新鲜的禽类(当天的;含土鸭肉、土鸡肉)
4.新鲜的蛋类(鸡蛋、鸭蛋等)
5.调味品(非转基因食用油、盐、味精、醋、蚝油等)
6.新鲜的蔬菜类
7.新鲜的水果
8.新鲜的水产品(当天的;含鱼肉、花蛤、海蛎等)
9.干货类(干贝、鱿鱼干、香菇等)
10.冷冻品
项目二:
日常用品,如洗洁精、小苏打、蚊香等。
以上项目均含服务及配送。货款采用一月一结的形式(含税费及运输费),按当月实际配送结算。
四、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配送的食品食材不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
2.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蔬菜瓜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需随货提供**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
4.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配送的食品食材不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服务承诺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管理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明的、可追溯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其中肉类、蔬菜等需每天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检验检疫合格证、农副产品可追溯凭证等)。
2.中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转基因食品、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中标方提****幼儿园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协定的价格、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准时送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人员的验收,若产品新鲜度、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一旦****幼儿园正常运转,中标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招标单位对食品食材提出异议或需要补、换、退货等,中标方在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现场响应,以保证招标单位的正常工作。中标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6.中标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食材,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7.中标方要固**排1个配送员负责每天上午7前准时配****小学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8.中标方应按合同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食材和售后服务。
9.中标方未按校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校方的所有损失。
10.中标方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1.****学校出具规范、据实且必须符合财务规定的送货清单和发票等相关票证(发票信息与中标单位信息一致)。
六、价格确定方式
中标方所供食材的价格不能****超市抽样询价的平均价格,特价货品除外,食材的价格包含运费及税费。
七、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服务征信证明(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中小微企业证明。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佐证材料;
5.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方案陈述
6.企业近3****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7.拟配送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及意外险参保的复印件和原件。
8.供货单位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9.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包含但不仅限于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或与其他单位的合同)等。
10.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1-7为必须提供材料,8-10为可提供材料。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
1.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内,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方可生效。
2.投标方将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封面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当场**,投标方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3.学校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价法确认中标人,即由党、政、工及家****小组(5人以上)根据投标单位的实地考察情况、竞标陈述情况、信誉服务承诺情况、价格优势等进行评分,民主评议平均分最高的为中标人。招标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4.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5.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陈述,各供应商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九、投标报名地点和截止时间
投标及报名材料应于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递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
报名地点:********办公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交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24年9月10日下午4:30****银行,开户名:****小学食堂,帐号:131********002665,开户行:农业银行**东张支行,并在汇款单备注食堂各类食材及日常用品等定点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提供的时间为准,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投标后五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完成后五天内无息退还。
十一、合同签定: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公示三天),应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开标。
投标方委托人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否则,以不符合投标资质论处。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校方将另行通知。
十三、其它事宜: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报价含税费、管理费、运输费、劳保费等一切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本次投标如出现流标退还保证金,另行投标时间以招标单位通知为主。
4.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5.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校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校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合同中止,供货商不得有异议。
十四、开标地点:
********办公室
十五、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9****0773 ****5106
十六、监督电话:
1.****教育局监察室:0591-****0463
2.****教育局教学仪器站:0591-****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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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