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渠稍村温棚区及道路亮化、党员活动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良渠稍村温棚区及道路亮化、党员活动室改造项目已****区委组织部以银西组发﹝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社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温棚产业园及乡村道路、村部。
2.2招标范围:良渠稍村温棚区及道路亮化、党员活动室改造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3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17:00时之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163.com邮箱,****公司(182****6201)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1日09时00分。(本项****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第十条第2款执行招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199****6323
招标代理:****
地 址:银****商务中心B座2303室
联 系 人:孙彦龙、王晶、陈玉娟、梁玥
电 话:0951-****579、182****6201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