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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公资证(A2024)000703号
根据《**省公共**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招标人(采购人) | **** | ||||
项目名称 | **能源**200万吨/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煤焦化项目动力车间2×50MW改造复产10kV厂用系统技术改造(二次) |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 |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人(供应商) | **** | ||||
代理机构 | **** | ||||
公告时间 | 2024-08-06 | ||||
公示时间 | 2024-08-28 | ||||
成交结果 | ****900.00元 |
发证单位:****交易中心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注:本证明书是该项目****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