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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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区西部智谷D区二栋一单元503 6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汽车定点租赁服务 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中车辆租赁要求及最高限价表为采购人提供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采购人用车地点涉及**市市区和采购人在川内其他区域的项目地点。 1、车辆要求 1.1 供应商应确保车辆数量充足,以满足采购人合理的用车需求,无论采购人何时何地需要何种类型的车辆,都应得到及时响应。在服务期间,若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供应商应立即提供替代的应急车辆,确保采购人的正常用车需求不受影响。 1.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通过审验。此外,供应商必须为车辆全额投保各类必要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应至少包括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供应商应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车辆,均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采购人有权审核车辆的所属权是否为供应商所有。经采购人核实,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不属于供应商自有,或提供的车辆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与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不符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车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的车龄应在5年内。 (2)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优良,并已通过年检。 (3)车辆外观整洁,车内卫生干净,空气**,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1.3驾驶员工作能力要求 (1)由于采购人的项目多位于偏远地区,如凉山州**市、木里县,**州**县、**县,**州**县等,这些地区距离市区远,道路条件艰苦,驾驶员需具备应对长时间驾驶和复杂路况的能力,特别是在山区和高原地区。 (2)考虑到进入**的道路存在“遇水成泥,遇风成粉”的情况。路途艰辛,道路崎岖难走,行驶时间长,精力消耗大。要求驾驶员具有山区、高原驾驶经验,心理素质良好,能应对山路及夜间行车突发状况。 (3)鉴于矿山昼夜温差大,对驾驶员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驾驶员年龄应小于50周岁,且身体状况良好,不得患有影响驾驶的疾病,如眼部、耳部、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疾病。 (4)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5)严禁“超速、超载、超疲劳”驾车,严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车辆。 (6)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7)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开急躁车、不接打手持电话、不吃东西、不与他人闲谈等。 (8)做好车辆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9)驾驶员在服务期间应携带驾驶证、身份证等,并保持通讯畅通,按时间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公司统一制服,不随意停车、接听电话等。为用户及客户开车门、装卸行李,并使用“您好”“再见”等普通话礼貌用语。 (10)驾驶员不得向乘车人探听、询问公务中未公开的事项。接触到有关不宜公开的事项时,要主动承担保密义务,在接触公务交往中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扩散等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采购人的考核标准。 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金会、高静、饶胤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进行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200046896[2024]07179。2、监督部门:****财政厅;监督电话:028-****2797,监督部门地址:****新街37号。3、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单项限价,详见采购公告采购需求。4、本项目成交单价合计金额:基本租车费单价合计金额:2321(元/天),8小时驾驶员劳务费单价合计:1300(元/天/人);具体成交单价内容详见附件。5、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028-****4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6522/****6520/****6522/****9376-639、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何跃

电话:028-****6522/****6520/****6522/****9376-639、637

****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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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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