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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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9-04 18:5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基地室外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基地室外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基地; 2.2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基地室外配套工程,包含树池坐凳、景墙、景观亭、景观排水,绿化种植及养护,绿地平整,土方造型等内容,绿化养护期二年;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范围 | ****基地室外配套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按照****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 (苏园规字〔 2012〕 2 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 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 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 、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 植保、森保等) 、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近4年(2020年9月1日(含)以来)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的业绩。 注: ①“近4 年(2020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 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 、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④“承担”:指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业主) 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 (1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7)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8)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05 08:30 至 2024-09-11 17:00 |
获取方式 | 请申请人到****(**市国泰北路15号3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办理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为经办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8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18 14:30 |
开标地点 | ****一楼开标室(**市国泰北路15号) |
其他
7.1公告期限:2024年09月05日08 时30分至2024年09月11日17时00分。 7.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4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法一或方法二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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