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枣强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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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关于2024年9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日期:2024-09-05 10:21: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978

传 真:0318-****144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53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0兆瓦风电项目

**省**市**县**镇、加会镇、大营镇、

****

******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大营镇、嘉会镇、**镇,法人代表王东,项目总投资118983.6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7%。本项目不**升压站,依托“** 165 兆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建设 1 台 200MVA 主变,****中心坐

标为东经 115°41′42.895″,北纬 37°24′58.781″。本项目共安装 32 台单机容量 625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

(1)空气环境: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扬尘污染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通过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设置硬质围挡、混凝土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土方和裸露场地覆盖、固化或绿化等、车辆封闭或遮盖严密等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的防治。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2)水环境:施工期间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计临时防渗旱厕,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站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等。

(3)声环境: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施工区外部采用围档、昼间施工限制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非必须固定设备远离居民区进行生产加工,不在居民区附近设置固定的加工点等。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垃圾分类运输设备,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运至弃土场进行填埋并进行表层覆土,植树种草。

(5)相关部门意见:****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出具了批复意见(枣行审环表[2023]29 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