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农农函〔2024〕82号)以及《**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紫农农字〔2024〕104号)精神,需建设长期稳定的****基地(****基地),依托基地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使其成为基层农技人员提升技能、开展服务、采集信息的重要平台和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计划在我县(根据市、县方案精神,包含江东新区,江东新区企业申报****水务局审核同意)范围内****基地6个(其中至少建立1个****基地),****基地补助资金5万元,****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补助,以及培训、标语制作等。****基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地遴选条件
1. 种植业:种植基地面积达100亩以上(粮食类50亩以上),且证照齐全;
2. 畜牧水产业:养殖数量禽存栏10000羽以上或畜存栏100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30亩以上,且证照齐全;
3. 农业机械化:种植基地面积达100亩以上(粮食类50亩以上),且农业机械拥有量2台(含2台)以上,且证照齐全;
4. ****基地具备一定的示范推广、教育培训、产业或行业引领带动作用;
5. 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主推技术或专业大户(即优质水稻、茶叶、水果、南药、蔬菜、南药、三黄鸡、蓝塘土猪、水产养殖、稻谷烘干机械化技术、农机专业大户以及江东新区荔枝等)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1. 对照**县****基地评分表(附件2)的内容,自行评分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得分的佐证材料;
2.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四、遴选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综合评分,按照行****基地名额,将综合评分得分由高至低初步拟定****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认定为****基地,认定后统一挂“****基地”标牌。
五、资金拨付
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遴选后签订协议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省**市**县紫城镇**街1号(****科教股)
联系人:郑榕植
联系电话:076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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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