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刘圩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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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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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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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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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朱家垡村西900号院3号楼1层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465000.00元

评审得分:8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时间:一学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辉(组长)、高莉莉、陈思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盛世豪庭小区,联系方式:137****312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陈校长 139****9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盛世豪庭小区

联系方式:刘工 137****3129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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