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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9-05
项目名称 | **县旅游道路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夏镇街道和**街道,线路起自**湖大道与微矿路交叉处,转向东南与泰康街平面交叉,向东沿G104,接红荷路后继续沿秀水河向南,再沿白鹭河向西接泰康街,终于泰康街与新薛**街交叉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5674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培亮 |
联系人 | 张铭 | 联系电话 | 139****9916 |
项目投资(万元) | 3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8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起自**湖大道与微矿路交叉处,终于泰康街与新薛**街交叉处,全长3.16公里,(包括微矿路东延段1166米、新薛**街段2000米),总占地面积 13.5674 公顷。设计时速6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3.07公里,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0.098公里,设平面交叉工程8处,养护工区1处。配套建设雨污水管道、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通过隔声、吸音、消声等方式降低噪音产生概率,减少噪音的产生。 | ||
承诺:**** 马培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培亮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