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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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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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3-123********579432C-****0813-000664-6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9-06 09:41:20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许先生 180 5565 7971

最高限价

****947.79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宿******4栋13-14号商铺

联系方式:150 5568 17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水****社区**组4号 1栋8单元401室

投标价(元)

****509.88元

项目负责人

吴永贵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

贵252********00870

技术负责人

黄凤娇

质量标准

交工:合格

竣工: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地 址

**市**县****花园西200****中心E 区011室

投标价(元)

****093.24 元

项目负责人

安丽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

豫241****23591

技术负责人

李春光

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科技总部**小区10号楼2层

投标价(元)

****555.41 元

项目负责人

雷明锐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

豫141********03385

技术负责人

刘远征

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50 5568 1788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公共**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91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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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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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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