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热系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心**供热系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城核字《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中心**供热系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建设地点:**省**市**区。(3)工程概况:1)供热系统节能提效、绿色降碳改造①中心**供热系统“城市一张网”对中心**约3.77公里一次供热管网采用非开挖管道修复内衬法等进行优化改造。②利用新型的PERT耐热聚乙烯II型预制直埋保温管材对小区内10公里庭院管网进行改造。③利用高效低能耗的吸收式热泵、大温差全焊接板壳式高效换热器、高效板式换热器、吸收式楼宇机组、永磁同步电机及变频一体式电机等技术,对51座换热站、75台变压器、150台电机节能降碳改造。2)供热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①采用新型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超声波热量计、PLC控制器等智能化装置,对45座换热站内现有的调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②利用物联网平衡阀、新型快速水力平衡阀等对60座换热站的庭院管网进行平衡改造。③利用先进的客户端远程智能温控系统,对69个小区的679台客户端温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分3年实施,需按年度进行设计、施工及结算。设计部分:合同签订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年度施工图设计,第二年度及第三年度需在收到招标人下达的设计指令后20日历天内完成相应年度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审查。施工部分:总计划工期1035日历天。在年度施工图审查通过后,需在当年完成年度施工内容及结算上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应当具机电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B2资质。(2)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5)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3 09:00至2024-09-09 17:00(**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xzspj.****.cn/ggzy)和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注: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参加会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xzspj.****.cn/ggzy)、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根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本项目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根据****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森联系方式:173****255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心 电话:0314-****577 电子邮箱:****@12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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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变更为: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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