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所属部分房屋公开招租拍卖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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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所属部分房屋公开招租拍卖公告(第三次)

****事务中心所属部分房屋公开招租拍卖公告(第三次)

拍卖标的名称

****事务中心所属部分房屋

拍卖项目编号

****

拍卖机构

******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的所在地区

**市**区燕庆街556号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公司在其网站****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委托人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事务中心

注册地(住所)

**市清和北街1060号

法人代表

余继勇

****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财政局

三、拍卖标的简况

位于**区燕庆街556****事务中心1号办公楼,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930.8平方米;位于**区燕庆街556****事务中心6****服务中心1层01号,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300平方米;位于**区燕庆街556****事务中心6****服务中心1层01号(门前空地),面积1014.9平方米。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亿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1月19日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69417元/年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拍卖底价

62475元/年(在原拍卖底价的基础上下浮10%)

价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 名:****财政局收缴分离收入集中户

开户行:****广场支行

账 号:291********024839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一、招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两年。

二、成交原则: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房屋用途及要求:

1、房屋用途:为网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及服务设施维修维护,实行微利经营,对出租车驾驶员提供免费休息娱乐场所、免费洗车服务及微利餐饮服务。1****中心辅助设施,从事出租汽车和服务设施维修、维护,实行微利经营及部分公益服务,免费为驾驶员提供休息,娱乐场所和洗车服务并承担出租汽车坐垫套清洗更换,GPS及出租汽车计价器维修,顶灯安装等业务。

2、承租方不得对外经营,不得承接社会车辆维修、维护、洗车等相关业务。

3、承租方须支付原场地投入设备的所有费用(原投资165万元),费用最终以评估值为准,评估费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资产出租期间不得进行转租转借,不得买卖或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同时,加强对承租方的日常管理,防止因资产出租出借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浪费,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5、甲方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管理信息上报,对承租方履行监督责任,甲方每年12月前,对承租方的经营服务状况进行考核,广泛征求出租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满意度及维修维护是否微利经营,免费为驾驶员提供休息娱乐和免费洗车等服务的评价,作为下一年能否继续承租的基本条件,如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期内承租人新购置的设备、物品,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委托人不承担补偿、回购、处理等义务。

7、承租人对承租点进行装潢的,****管理部门的同意,其费用自理,租赁期满不得拆除,中心不承担任何补偿义务。

8、租金以拍卖竞价为准,价高者得,租金按年交付,先付后用。(租金不包含水、电、暖等费用)

9、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竞买条件

招租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3、具有专项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元

交纳时间

2024年9月24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名称

****交易中心

开户行

****银行****街支行

交纳账号

640********00003717-99B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资质证件到******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均不予报名),并****交易中心账户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具体详见拍品介绍及相关要求)。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09月24日(工作日)。

联系人:马治红 联系电话:0951-****219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带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同时买受人需按照《拍卖规则》规定的期限付清所有款项,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

2024年09月25日(星期三)10:00时

拍卖地点

****交易中心拍卖厅(**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路与**路之间**市市民大厅C座7楼)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交易中心网站

******公司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李海霞

联系电话

138****7171

电话

0951-****118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可实在查看和审阅拍卖资料,未查看现场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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