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公司通用设备防爆电机采购专有化协议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
****公司通用设备防爆电机采购专有化协议 |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4年9月)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
★信誉要求 | 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 |||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集团****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
★投标人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防爆电机的制造商参标。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附件《制造商承诺书》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及支持材料。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防爆电机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的供货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交货期为收到订单后9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市******中心机械设备维修作业部0002库房或指定地点。 | |||
★技术要求1 |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电机防护等级最低要求为IP56,F级绝缘,满足S1工作制。电机防护等级要求电机应能在海上盐雾环境中保持电机连续稳定运行,不会受海水烟尘等侵害。电机在额定负载以下应能连续不间断正常工作。 | |||
★技术要求2 |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防爆电机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BT4。 | |||
★技术要求3 |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防爆电机防爆能效等级不低于GB18613-2020中规定的二级能效。 | |||
★技术要求4 |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防爆电机主要配件、原材料及工艺要求要满足技术要求书的工艺和材料要求。 | |||
★技术要求5 |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防爆电机的性能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书第5.6性能要求。 | |||
★技术要求6 | 本项目招标采购的防爆电机交货时同时提供防爆电机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
★技术要求7 | 防爆电机交****船级社(CCS、BV、DNV、ABS之一)出具的产品认证报告。 | |||
★付款要求 | 投标文件应响应满足: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订单价款。****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银行工作日。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公司****中心
联系人:于续达
联系电话:02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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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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